今天是:
站内搜索:

质量监控

联系我们

电话:0746-6381290
传真:0746-6381290
地址:湖南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
邮编:425100
教学督导
当前位置:首页 - 质量监控 - 教学督导
湖南科技学院教学督导团章程
来自:教学质量管理处 时间:2021-09-26 浏览:39字体大小:

湖南科技学院教学督导团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监控,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学督导条例》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教学督导团直属学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教学督导的主要目标是了解学校的教学工作状态,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提高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为学校加强教学质量控制和改进教学工作提供咨询和参考意见。

第四条 教学督导采取“督、导、评”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其中“督”与“评”是手段,“导”为目的。

第五条 教学督导的工作理念是“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即以学生和教师为本,服务于学生成才,服务于教师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提高,服务于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改进。

第二章 组 织

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级督导制度,设立校级教学督导团。

第七条 教学督导团由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退居二线的校院领导和离退休教授、副教授组成,督导团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自愿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作贡献;

2.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

3.坚持原则,办事认真,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敢说真话;

4.身体状况良好,原则上不超过66周岁,有工作时间保证。

第八条 教学督导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1-2名、成员12-15名。学校教学督导团成员实行聘任制,由教学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推荐,经教学质量管理处考察、分管教学副校长审定后,由校长聘任并颁发聘书。每届聘期3年,可连聘连任,最长聘期原则上不超过3届。履行职责不力或不能履行职责者,学校终止与其聘任关系。

第九条 教学督导团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口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学质量管理处设立教学督导团办公室,设正科级秘书1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条 教学督导团代表学校对本科教学管理的各个层面和本科学生培养的各个方面实施全方位、全过程


Copyright@2006.HUSE Teaching Level Evaluating office All Rit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79号  联系电话:0746-6383880 E-mail: pgp@163.com  湖南科技学院网络中心、教学质量管理处联合制作.

DGY Own the Copyright of Development.  湘ICP备05005379 湘教QS3-200505-000130  V1.0  网站建设:嘉杰信息  网站管理入口